第十二章 开局即王炸,一张神专!


小说:华娱:从07快男开始   作者:朝天乐   类别:娱乐明星   加入书签   【章节错误/点此举报】   【更新慢了/点此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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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,
  也沉溺于其中梦话,
  不得真假,不做挣扎,不惧笑话,
 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,
  也曾指尖弹出盛夏……”
  ……
  “那些年错过的大雨,
  那些年错过的爱情,
  好想告诉你,告诉你我没有忘记……”
  ……
  “oh!
  夜空中最亮的星,
  能否记起,
  曾与我同行……”
  ……
  “因为爱情,怎么会有沧桑,
  所以,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,
  因为爱情,在那个地方……”
  良久,袁韬艰难地抬起头来,用看怪物的目光看向了陆远。
  一个人想要写出一首好歌,其实不算太难,水准之上的创作人,谁还没有灵感如尿崩的阶段?
  难得是持久!
  持久地保持高质量输出!
  更难的是横跨不同的曲风,持续地高质量输出。
  一般而言,每个知名的创作型歌手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风格,比如周董、力虹、JJ,他们的歌,风格都极为鲜明。
  熟悉他们的人,只听曲子,大概就能猜出是谁的歌。
  风格鲜明,一是为了保持自己的特色,加深在歌迷心中的印象,二来嘛,在熟悉、擅长的领域,更容易产出高质量的作品。
  然而,陆远却打破了这一规律。
  五首新歌+五首快男舞台上演绎的歌,风格极为多变,并且,每一首的质量都相当高。
  都具备金曲的潜力。
  华语乐坛出现过陆远这样的歌手吗?
  一时间,袁韬还真想不起来哪个人名。
  或许曾经有,但成名的创作型歌手中,绝对,绝对找不到陆远这样的‘怪物’!
  ‘完了。’
  ‘自己好像又要上套了。’
  明明知道前方有陷阱,但袁韬却心甘情愿地往里跳。
  毕竟,前方潜在的收益,太大了,大到足以让他让步,让很多步的那种。
  从千禧年至今,内地虽然也出了不少好歌手,但华语乐坛仍是港台歌手的天下。
  半壁江山都不止!
  尤其是创作型歌手,内地这边还没有出现一个能同周、王、林、陶相抗衡的歌手。
  港台地区的娱乐业,太发达了,每年都有出彩的新人冒出来。
  男歌手中,千禧年前,香江有四大天王,千禧年后有周、王、林、陶等小天王,一波接一波,内地歌手被打的溃不成军。
  也就最近两年,依托选秀节目,冒出了不少新人,虽然仍旧和港台地区有较大的差距,但选秀出来的新人,已然初步展现出恐怖的潜力。
  李玉春就是其中的典型。
  “小远,关于分成你是怎么想的?”
  “要不,我先提一個方案?”
  话说到这个份上,也就意味着袁韬放弃了‘抵抗’。
  只要能签下陆远,付出再大的代价,也是值得的,谁能拒绝一个浑身散发着金光的歌手?
  金子的金!
  “袁总,您请讲。”
  袁韬调整了一下情绪,直接明牌。
  “代言、商演、演唱会等分约,第一年六四,我们六,你四,第二年,五五,第三年,四六,我们四,你六。”
  “第四年,七三,你七,我们三。”
  “第五年,八二,你八,我们二!”
  “另外,华艺承诺,公司内部给出的资源,不会低于雨泉、杨坤。”
  “关于这一点,希望小远你能够理解,毕竟,他们一个是公司的元老,一个是早已成名的内地天王,你一进来就踩在他们头上,不利于公司团结。”
  “不过,我坚信,凭你这张新专辑,明年的这个时候,你就是我们华艺无可争议的一哥!”
  陆远沉吟片刻,试探性地报价。
  “第一年,五五,第二年四六,第三年,三七。”
 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,虽然陆远是自带流量的选秀天王,但华艺也不是什么小公司。
  往后,陆远还要借用华艺的渠道,利益方面寸步不让,即使签约了,心里也会留下疙瘩。
  听到这个稍显‘过分’的分成比例,袁韬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反对,而是陷入了沉思。
  有戏?
  陆远其实只是想试一试,就地还钱嘛,结果,袁韬似乎愿意让步?
  半晌,袁韬转而问起了别的。
  “第四、第五年呢?”
  显然,他已经倾向于答应了。
  “袁总,我们可以签3+X的合同,三年之期期满,具体比例到时候再谈,同等条件下,华艺拥有优先签约权。”
  “这个提议,怎么样?”
  “这,我需要向上级请示一下。”
  袁韬略带歉意的笑了笑:“小远,麻烦你稍等一会,我很快就回来。”
  这一回的请示,不是推辞,而是真真正正的请示。
  同一个新人签下这样的条约,袁韬必须要和大股东华友商量商量,如果不事先请示,华友那边说不定会怀疑他的能力。
  不是我方太弱,而是敌方太强!
  此役,非战之罪!
  “您请!”
  陆远仍然和上次一样,起身将袁韬送到了门口。
  看着袁韬步行前往酒廊中的一处卡座,陆远默默地收回了视线。
  虽然最终结果还没出来,但他有一种预感。
  此事,多半能成。
  近年来,华友世纪大动作频频,然而却没能止住公司营收下滑的势头。
  上市公司是需要对股东负责的。
  华友为什么要和光线合并?
  一切都是为了自救!
  眼下,光线和华友看似处于蜜月期,但拥有后世记忆的陆远却知道,这项合并案最终却是以破产结束。
  一个大火的艺人之于一家上市公司,其意义不单单是吸金能力,提升股价,增加公司未来预期,更重要。
  后世,多少上市公司因为一部电影大卖,从而股价飙升?
  在艺人身上失去的,最终会从金融市场取回来,而且通常收获的,远比投入的要多得多。
  华友,他吃定了!
  三年之期一满,主客易位,到了那时,想要再和他续签合同,单纯靠钱,可就不行了。
  另一边,袁韬的请示工作进行的并不是很顺利。
  一个新人第一年的分成就是五五,除了有特殊关系的,业内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‘离谱’的合同。
  “王总,是,这份合同的比例确实夸张了一点。”
  “但,请伱相信我!”
  “陆远值得!”
  “他配得上这份合同!”
  “就在刚刚,我见到了陆远的新歌。”
  “没错,他第一张专辑的录制工作已经完成,并且完成度很高,除了MV没拍之外,我找不到其他的缺点。”
  “王总,我可以断言,这张专辑是一张神专!”
  “新专辑里的十首歌,每一首都能当做专辑的主打歌!”
  “我可以用我的名誉保证!”